香港虽然属于我国,如果只是去旅游,一般来说用港澳通行证就行了,但是如果有别的目的去香港,就需要办理相应类型的签证。那么香港有哪些类型的签证呢?让我们来告诉大家吧。
香港签证可以分为:香港旅游签证(包含G和L)、香港商务签证、香港工作签证、香港自由行签证、香港学生签证、香港留学签证、香港务工签证。
个人旅游(G)
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及28个城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G签无须跟旅行社入境港澳地区,自己带上通行证就可以自行通关出入。
团队旅游(L)
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自2017年8月5号起已取消L签入境由旅行社送关服务)。
商务(S)
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三类。持多次有效签注的,在有效期内每次可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7天。
劳工签(也叫输入劳工计划)
每次长为24个月有效期,证件到期后必离开香港。可由雇佣公司提出续签申请。
探亲(T)
发给赴香港或澳门的探亲人员。分为1个月一次、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有效三种。持多次签注的,无每次停留时间限制。
●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其他(Q)
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逗留D
逗留签注(D签)国家机关发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逗留签注为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期限签发。
(注:香港工作签证及留学签证都统一归类为D逗留。工作签首批两年有效期,留学签需根据申请人申请的学制而定,研究生一般为12个月有效期,配偶及18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主申请人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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