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公证处办完所需要的公证之后,还需要到相关机构进行认证,认证分为两种:
①单认证:『即公证书送往外事办认证即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
②双认证:『即外事办认证+领事馆认证』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带上已盖章通过并密封的公证书,前往外事办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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